第九十八章:这不我代清吗
  温迪斯,还有爱罗……李宵眼睛微微眯起。
  第一个温迪斯家族他倒是知道,丽莎就是出自这里,她因为家族有著变態的食人嗜好,才受不了脱离出去独住。
  而且李宵当时还用超级听力仔细听了下她的心跳还有呼吸节奏,確认没有说谎。
  温迪斯家族的订单数额每月达到六具,其中尤以18-25岁的女孩居多。
  妥妥的老饕。
  比起自己亲手去抓,哪有花几个小钱来得快又稳,毕竟贵族老爷们要的就是体面。
  他也在网上调查过美利坚明面上几个大家族,例如梅隆家族,罗斯柴尔德家族,至於爱罗家族,李宵就有点闻所未闻了。
  再说了他一个才来美利坚几天的外来户,能知道一些已经算不错的了。
  就在李宵琢磨的时候,康斯但丁突然开口。
  “说起来要不是亲眼看到你,我还以为你们东大人一直留著辫子呢。”康斯坦丁玩味地笑了一下,隨即娓娓道来:“这个爱罗家族就一直標榜东大的正宗在他们身上,动不动穿著那身屎黄色的褂子在大街上游走,甚至还喜欢丟钱给流浪汉给他们下跪磕头,他们至今还留著猪尾巴一样的长辫。上次去的唐人街你应该知道,就在那里安家。”
  李宵豁然放下手中的单子,瞬间想通,留著长辫,还叫爱罗,这不是代清吗?
  好傢伙,自己差点没认出来,看来是怕玷污祖上的名头才化繁为简只取前面两个字,虽然野猪的名头已经臭不可闻,奈何架不住这帮孝子贤孙拿著当个宝。
  美利坚还真是包罗万象,连这窝臭虫都能容纳。
  看著上面每个月固定三具的成交订单,李宵哼了一声,看来通古斯野猪吃人的基因也遗传下来了。
  在国內不好干,跑西大就为所欲为了,李宵內心暗想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