血债血偿?
  伊尔莎站在原地,指甲深深陷进掌心里去。
  是那张脸。那双琥珀色眼睛。那个将人命说得如同清理垃圾般轻描淡写的声音。那个几乎摧毁她整个世界,却依然活得云淡风轻的人。
  她以为这辈子都不会再见到那张脸了。
  现在,她抬起头望向山坡。硝烟渐渐散去,阳光为这片被子弹洗礼过的土地镀上一层金边,一切都被罩在暖光里,宛如一幅田园风景画。
  而那个穿黑皮大衣的男人,就站在树荫底下。叼着支雪茄,姿态悠闲得像个贵族绅士来郊外度假。
  八年过去了,他竟分毫未变,同样的棕发,同样苍白得近乎病态的肤色,同样玩味的笑意。岁月在他身上静止,好像那些在他手中消失的生命从未存在过。
  好像那个清晨,那间浴室。那个悬挂在淋浴喷头上的男人,都只是她的一场噩梦。
  凭什么?凭什么他能如此心安理得地活着?
  伊尔莎的手指在枪套上收紧,不由自主地往上走去。理智告诉她,她该立即下山,趁乱渡河,去英国,去过她用命换来的余生。
  可某根线把她往另一个方向拽。
  就一枪,只要一枪就够了,这念头划过脑海,她步伐加快了。
  山坡上,君舍正带着手下缓步而下,步伐散漫得像是刚从皇家猎场散步归来。
  说起来,还要感谢三分钟前俘虏的那个英国少尉——从身份牌来看,竟是军情六处少校联络官的副官。不过几句威胁,这个代号“软木塞”的家伙就全盘托出,果然人如其名,一拔就开。
  戈尔德那个蠢货总算聪明了一次,知道要留活口。
  他的目光扫过四周,身后的胖子少校气喘吁吁地跟着,嘴里还在喋喋不休地奉承着,“长官英明神武”“英国人溃不成军”。